結 婚



(一) 結婚的定義



結婚是一男一女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而為之合法的結合關係。



結婚的法律規定



1.結婚也是一種身分契約,不得代理,道理與訂婚相同。



2結婚在法律上也有年齡的限制,即須具有結婚能力才能結婚。



男子未滿十八歲,女子未滿十六歲,不能結婚。



3.未成年人須徵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才能結婚。






4.結婚不能有法律上的近親婚,否則婚姻無效。站在遺傳學、倫理學



的立場,法律上規定﹕



(1)直系血親、姻親間不能結婚。



(2)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不能結婚



(但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,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,不在此限)。



(3)旁系血親之輩分相同,而在八親等以內者不能結婚



(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,不在此限)。



5.婚姻應避免發生得撤銷的情況。得撤銷表示可以撤銷也可以不撤



銷,由有撤銷權的人來決定。如﹕



(1)未成年人結婚,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。



此,否則在法律上即屬無效。



6.婚後,夫妻之間冠姓的問題可以由雙方互相約定。



7.夫妻互負同居的義務﹔妻要以夫(贅夫以妻)的住所為住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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